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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时间:2024-07-23 08:26:3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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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 卫生部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



湖北省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所询劳人薪〔1985〕41号文附件一所附卫生部1985年8月5日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第(六)项的规定执行的范围、对象,是否只限于卫生系统和各行业医疗卫生部门吸收录用的国家正式职工。经研
究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
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986年3月21日
许霆案件中提款机永远代表银行,无论机器是否出错

龙城飞将


一、机器出错就不代表金融机构?

  许霆在机器上多拿了钱,实质上是柜台上的人多付出了钱。所以,机器不叫机器,叫自动柜员机。即以机器代替柜台的员工。
  如果机器出错时不代表银行,判许霆盗窃金融机构罪就没有依据。 因为此时许霆并不是从金融机构中拿钱。

二、如果机器出错时不代表银行,该判许霆什么罪?

  根据这种逻辑,此时,许霆取的钱就不再是从金融机构自动柜员机中许霆自己的帐号中取钱,而是相当于从路边拾得了钱。或者说,就是从立在墙上的一个无人看管的,且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壳子里取钱。
  这样,根据判许霆有罪的人们的观点,出错的机器不代表银行。
  既然此时的机器不是银行,这些钱也不属于银行。
  根据这种逻辑,此时这些钱就成了无主物,许霆是拾得了无主物。

三、拾得了无主物,该当何罪?

  依照这种给许霆定罪的逻辑,一会说机器是金融机构,一会说机器不是金融机构。能给许霆套上罪名的时候,就说它是金融机构,为此,许多人还特意争论自动柜员机到底是不是金融机构。能给他定上罪名的时候,又说它出错时不是金融机构。 为此,又有人们争议,出了错的柜员机是不是金融机构。

四、提款机永远代表银行,无论机器是否出错

  可见,说提款机不出错时是金融机构,出错时不代表金融机构,是一种非常武断的说法。
实际上,无论机器是否出错,它只要安在那个特定的地方,供人们存取款,就永远是代表金融机构,或者说它就是金融机构。

五、许霆行为的实质上什么?

  说盗窃,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法无明文规定,不应定罪。
  说盗窃金融机构,更不符合情理。有罪派已经承认出了错的机器不是金融机构,怎么可能盗窃金融机构呢?
  说侵占,亦不符合构成侵占罪的条件。
  说到底,就是机器出错,给错了。机器柜员给错了。

六、银行付错款,客户贪便宜多拿了钱,该当何罪?

  许霆的行为很恶劣,但恶不及罪,恶不及刑法条文规定的须处以刑罚的“罪”。
  许霆的行为很恶劣,有人想给他治罪,但现行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唯一的办法就是启动立法程序。新的法律从内涵与外延上规定了此种行为属盗窃金融机构罪,今后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就以此罪名定罪。但现在须按现行法律进行审理与判决,疑罪从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银行付错款,客户贪便宜多拿了钱,就是一种民事行为,不应当从刑法角度治罪,银行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若诉讼后许霆仍不还款,符合侵占罪的条件了,再以侵占罪提起诉讼。这是解决许霆问题的唯一合法的路径。

七、关于许霆案件懂法律的与不懂法律的

  想给许霆定罪人的攻击不同意给许霆定罪的人说,你们不懂法律。那么,就请有罪派对照许霆的事实与相应的法律,给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讲清楚法律。当你把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讲懂了,你就是真懂法了。若驳不倒我们,只能说你的法律还没有学到家。
  想给许霆定罪的人常引用某专家权威的话来论证许霆是有罪的,“看,某某专家也认为许霆是有罪的”,这是中了权威专家拜物教的邪。讲这话的人根本没有思考,专家权威为什么这么说,他们这么说有什么依据。他们的讲话是代表法律,还是代表个人的观点,是学理解释。在许霆案件上,是学理解释大过法律本身,还是法律应当大过专家学者的解释。我们还要问,对权威专家是不加思考地盲从,还是要有思考地理解?
  想给许霆定罪的人说,对罪刑法定原则要灵活理解,许霆这种行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应当定罪,某某专家就是这么说的。无罪派则坚持,对罪刑法定原则,要逐字理解,不可灵活,不可以因为某种行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就要定罪处罚。我们的理解是,若法无明文规定,即使如此,也不能当时定罪处罚,只能过后启动立法程序,堵塞法律的漏洞。

2008-7-1
http://blog.sina.com.cn/u/1430985877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饶府字〔2008〕89号









市政府有关单位:

《上饶市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



上饶市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

暂 行 办 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项目收费工作,防止规费收入流失,提高办事效率,创造高效、便捷、公开、公正的办事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联合收费的各项规费计算以及收费标准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有效批准文件规定为准,各部门应如实提供准确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和依据。

第三条 联合收费成员单位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置联合办理收费事项窗口。

第四条 凡在市本级管辖范围内涉及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资金)均纳入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以下简称联合收费)范围。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核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置联合收费专项核定窗口,统一核定建设项目的各项收费种类和具体金额,统一负责对联合收费收缴情况的核定,统一发出费用收缴情况通知书。费用核定采用电子审核系统,所有收费事项和应缴费用一次性由电子审核系统自动核定生成,并转相关窗口、业主认定。核定窗口人员由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派出,市财政局监管,日常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于减免事项,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联合收费所涉及的规费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的缴费银行缴纳,并开据财政专用电子票据。

第七条 联合收费项目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按规定施工前必须缴纳的规费,包括: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白蚁防治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雷装置检测检验费。

第二类为在施工前应预缴纳的规费,包括:垃圾处理费等。

第三类为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规费,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费、建筑噪声排污费。

第四类为建设工程竣工应收缴的规费,包括: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八条 联合收费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缴清或足额预收第一类和第二类规费。

第二次在建设项目完成后,根据平时监控的记录和综合验收的结果,一是缴纳第三类和第四类规费,二是对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与项目规划设计的工作量进行核定,产生的差额部分的规费进行补差和退缴并对预缴费用进行决算。

规划部门权属证明办理部门及相关许可部门在办理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产权证明及其它建设项目许可时应查验《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对未缴清费用的不予办理。

第九条 建设项目在完成相关许可程序,建筑方案及施工图纸经规划部门审定后,方可进入联合收费流程。

第十条 联合收费的有关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政策性减免标准、法定减免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内容要在专项窗口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联合收费工作按“一表制”方式进行,分别制作《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和《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缴清算核定表》。具体操作如下:

一、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程序:

(一)缴费人完成建设项目前期相关许可后带齐各相关证件、审核表、规划部门审定的图纸、计算依据等材料到核定窗口核定费用。

(二)核定窗口根据业主提供的有效资料,打印出《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按程序流转到各相关窗口审核,并经缴费人确认。缴费人对某项收费有异议的,由核定窗口召集相关窗口共同会审,并作好核实解释工作。

(三)缴费人持《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到相关窗口开出缴款通知书到缴费银行缴费。

(四)缴费后缴费人凭缴费凭证(财政电子票据)到核定窗口核定缴费结果,经核定窗口核实并在《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中费用收缴结果栏签署确定意见加盖核定公章后,到规划部门办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二、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补)缴及清算:

(一)建设项目完成后,缴费人将相关验收结果文件和材料递交到核定窗口,核定窗口根据提供的有效资料由专用管理软件自动生成《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缴清算核定表》,并按程序流转到相关窗口审核,再由缴费人确认。缴费人对某项收费有异议的,由专项窗口召集相关窗口共同会审,并作好核实解释工作。

(二)缴费人持《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缴清算核定表》到相关业务窗口领取了缴款通知书后再到缴费银行进行缴费。

(三)缴费人凭缴费凭证(财政电子票据)到核定窗口核定缴费结果,经核定窗口核实并在《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缴清算核定表》中费用收缴结果栏签署确定意见加盖核定公章后,持《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收缴清算核定表》办理产权权属及其它不动产权属证明。

没有特殊情况,应在接到业主提供的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 行政监察机关应加强对联合收费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联合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必须严厉查处。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1、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事项一览表

2、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

3、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补缴核定表



附1:

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收费事项一览表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建设局
1
工程定额测定费
非住宅2‰,住宅按建设工作量1.4‰
赣计收费字[2002]726号
 

2
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
工程造价5‰;工程造价1‰(质监站)
赣价行字[1996]8号

赣财综字[1996]139号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住房:1.8‰;住房以外按工程造价3.5‰
赣府发[1986]18号

赣府发[1998]63号

赣计收费字[2002]391号
 

经贸委
4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8元/㎡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财综字[2002]55号
 

5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水泥生产企业1元/吨;水利、桥梁、道路等3元/吨,房屋建设等1.5元/吨
财综字[2002]23号

省政府88号令

赣财综字[2003]12号
 

水利局
6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1元/㎡
江西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准和使用

管理办法
 

 

7
水土流失防治费
1、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1元/㎡;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及其它水土保持设施的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造价收取。
2、对造成水土流失,自己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弃土、弃石、弃渣(一次性)2元/㎡;烧砖10元/㎡;烧瓦5元/㎡;烧制水泥1元/吨;萤石矿1.5元/吨;烧制石灰0.5元/吨;铜400元/吨;采石1元/吨;锡300元/吨;煤炭1元/吨;铁矿3元/吨;硫铁矿2.5元/吨;钨200元/吨;金1元/克;氧化混合稀土2000元/吨。

土管局
8
土地登记费
1、机关团体用地2000㎡以下200元/宗,每超过500㎡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用地1000㎡以下100元/宗,每超过500㎡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个人住房用地100㎡以下13元/宗,每超过50㎡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国土(籍)字第93号

赣价费字[2000]第8号
 

房管局
9
白蚁防治费
白蚁预防费:钢混结构:1.5元/㎡

砖木结构:2.5元/㎡

砖混结构:2.5元/㎡

白蚁灭治费:4~5元/㎡
赣价房字[1999]第1号;

赣财综字[1999]第31号


气象局
10
防雷装置检测检验费
2.1元/㎡
赣财综字[2000]66号;

饶费价字[2008]30号


城管局
11
垃圾处理费
按建筑面积7元/㎡
饶府办发[2003]105号
省政府备案

人防办
1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地面总建筑面积54元/㎡
饶价费字[2007]26号
2008年1月1日

起执行

规划局
13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27元/平米
赣府发[93]13号文
 

环保局
14
建筑噪声排污费
商住楼6.57元/㎡

厂房13.27元/㎡
国务院第369号令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
 




附2:

建设项目规费(开工前)收缴核定表

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规模(万元)

建设占地面积(m2)

申报日期


建设项目一站式预算收费计算基数明细

预算建筑总面积(m2)


砖混结构面积

框架结构面积

框剪结构面积


商业用房面积

住宅用房面积

自建人防工程面积


地下室面积

物管用房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其他建筑面积






预算建筑工程总造价(元)


商业用房造价

住宅用房造价

自建人防工程造价


地下室造价

物业用房造价

其他建筑造价


公用建筑造价

防雷装置检测验收点


一站式收费项目核算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应收(预缴)金额
收费金额
审核(签章)

建设局
1
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




经贸委
1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土管局
1
土地登记费




房管局
1
白蚁防治费




气象局
1
防雷装置检测检验费




城管局
1
垃圾处理费




人防办
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规划局
1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水利局
1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应收总金额



实收总金额

(大写)

实收合计

(大写)¥


结果





经核对,上述收费事项已全部缴清。



申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此表由一站式收费窗口统一保管、存档,便于检查核算经费。



附3:

建设项目规费(竣工后)补缴核定表

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规模(万元)

建设占地面积(m2)

申报日期


建设项目一站式预算收费计算基数明细

决算建筑总面积(m2)


砖混结构面积

框架结构面积

框剪结构面积


商业用房面积

住宅用房面积

自建人防工程面积


地下室面积

物管用房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其他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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